建筑保溫防火技術要求
建造保溫情勢分類防火請求建造結構保溫所有場合建造外墻的耐火極限合乎《建造設計防火標準》GB50016-2014中5.1.1、5.1.2條款的請求。保溫裝飾一體化板該板材通過特種膠黏復合方法將保溫材料與飾面材料融合在一起,高度安全地將建筑圍護結構保溫與裝飾兩大功能整合在一起,根據(jù)建筑節(jié)能設計指標、建筑風格、防火性能、結構性能、耐候性能等要求,形成了三種復合形式共計十大系列產(chǎn)品,可實現(xiàn)建筑節(jié)能外裝全面板式上墻,實現(xiàn)替代傳統(tǒng)的薄抹灰外墻保溫裝飾系統(tǒng)。保溫資料可選用B1級、B2級時,保溫資料兩側的墻體應采取不燃資料且厚度均不應小于50㎜。建造外墻內(nèi)保溫人員密集場合等對人員密集場合,用火、柴油、燃氣等存在火災危險性的場合以及各類建造內(nèi)的疏散樓梯間、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等場合或部位,應采取焚燒機能為A級的保溫資料。其它對其它場合,應采取低煙、低毒且焚燒機能不低于B1級的保溫資料。保溫體系應采取不燃資料做防護層。采取焚燒機能為B1級的保溫資料時,防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10㎜。建造外墻外保溫人員密集場合外墻外保溫資料的焚燒等級應為A級居住建造建造高度大于100m時,保溫資料的焚燒機能應為A級建造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時,保溫資料的焚燒機能不應低于B1級,且應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建造高度不大于27m時,保溫資料的焚燒機能不應低于B2級,且應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公共建造人員密集場合保溫資料的焚燒等級應采取A級。建造高度大于50m時,保溫資料的焚燒機能應為A級建造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時,保溫資料的焚燒機能不應低于B1級,且應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建造高度不大于24m時,保溫資料的焚燒等級不應低于B2級,且應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干掛體系
1.防火隔離帶的設置高度不得低于300mm;
2.空腔不包含采取粘貼式施工時在保溫資料與墻體找平層之間形成的縫隙。
3.人員密集場合是指設置有同一時光內(nèi)聚集人數(shù)超過50人的公共活動場合的建造。保溫裝飾一體化板該板材通過特種膠黏復合方法將保溫材料與飾面材料融合在一起,高度安全地將建筑圍護結構保溫與裝飾兩大功能整合在一起,根據(jù)建筑節(jié)能設計指標、建筑風格、防火性能、結構性能、耐候性能等要求,形成了三種復合形式共計十大系列產(chǎn)品,可實現(xiàn)建筑節(jié)能外裝全面板式上墻,實現(xiàn)替代傳統(tǒng)的薄抹灰外墻保溫裝飾系統(tǒng)。防水保溫一體化板以及不同保溫材料特點設計出三大復合形式,分別為雙層復合、夾心復合、箱體式復合。其中保溫材料為酚醛泡沫板的,可采用雙層復合形式;保溫材料為巖棉、礦棉、玻璃棉等可采用夾心式復合形式;保溫材料為XPS等有機發(fā)泡類材料的,可采用箱體式復合形式。如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活動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的展覽廳,證券交易廳,公共娛樂場合,醫(y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養(yǎng)老院、托兒所、幼兒園,學校的教養(yǎng)樓、圖書館跟群體宿舍,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的候車、候船、候機廳(樓)等。